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已有兩個多月,改革的過程中,納稅人遇到了哪些實際存在的問題?辦稅方面,還有哪些疑惑未解決?作者精心挑選了以下常見問題,如果你也正處于困惑中,趕緊來看看稅務局的權威解答
注意:新增試點納稅人開票時要注意這些細節!
原營業稅納稅人對增值稅政策和新開票系統不太熟悉,開票應該注意哪些問題?打印發票字跡要清楚,不得壓線錯格,確保打印格式精準,不得將二維碼或密碼區與表樣原有內容重疊,否則將影響發票的使用,產生無效票;在開票前應將紙質發票的號碼與開票系統中的號碼進行核對,在開票后若發現信息錯誤,應將發票所有聯次全部作廢,重新開具;及時掌握增值稅相關政策,特別是了解常見稅目稅率,避免因商品編碼、商品種類選擇錯誤,而出現發票稅率錯誤、品目錯誤等情況。
注意:企業日常費用有些能抵扣有些不能抵扣
全面推開營改增后,企業日常發生的費用,哪些可以抵扣進項稅,哪些情形不能抵扣呢?辦公用品/電子耗材、車輛租賃、水費/電費、房屋租賃、物業管理、會議費/培訓費,這些項目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。集體福利費、個人消費/餐費、免稅項目支出、增值稅普通發票,以上情形不能抵扣。
注意:商務出差取得的公共交通票據不能抵扣!
根據財稅〔2016〕36號文件規定,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,因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取得的票據其進項稅額是無法抵扣的。但如果是駕駛公司自有車輛出差,就不屬于購進旅客運輸服務,行駛過程中花費的汽油費、停車費、通行費等,如果能取得增值稅專票,其進項都可以抵扣。如果是租車出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,汽車租賃費用中17%的稅款也可以抵扣。
營改增后,住宿服務適用6%稅率,如果購入的住宿服務用于員工因公出差,且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,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公司是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。
注意:餐費娛樂費即使取得專票也不能抵扣!
招待客戶的餐費和住宿費可以抵扣嗎?根據財稅〔2016〕36號文件規定,購進餐飲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。因此,用餐、娛樂費用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抵扣。
注意:營改增后安置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更給力!
符合規定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納稅人,營改增后能享受到更多政策優惠嗎?以前,符合優惠政策條件的納稅人,享受優惠的金額與安置殘疾人人數掛鉤,每安置一名殘疾人就業,每月可享受不到3000元的增值稅退還。自今年5月1日起,這一優惠的上限大幅提高,每安置一名殘疾人員每月最多可享受當地省(含直轄市)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4倍金額的退還。
注意:未達增值稅起征點的個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!
提供應稅服務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個人,是否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?不需要了。根據有關規定,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繳納義務人,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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