虛假會計憑證是會計信息虛假的基本構成因素和基礎。虛假會計憑證的背后隱藏著重大違規違法問題或重要犯罪線索,在審計中要重視虛假會計憑證識別與查處。
一、偽造會計憑證的目的
一是隱瞞利潤,偷逃稅款制作假憑證來虛增成本。如假造工資表等增加成本支出。或是將財經法規、會計制度中不能報銷的發票,變換成可報銷的汽油、修理、印刷費等發票。
二是為了完成本年度利潤指標作假憑證來虛增利潤。如隨意開具銷貨發票,編造虛假銷售,從而虛增應收賬款。
三是開具各種假發票套取現金,用于支付各種不合規的開支。
四是將國有資金轉化成投資興辦的有個人參股的有限責任公司,從中牟取利益 ,而制造假憑證。
五是為形成小金庫或小團體私分公款制造假憑證。
二、虛假憑證的特點
一是記賬憑證所附原始憑證的日期、數量、單位、單價、品種、規格、收款人、填寫不規范,或干脆不填寫,金額一般某個整數,收款單位印章不清楚等特點。
二是日期與發票的連續號碼不相稱,同一個單位開出的同一種發票,日期在前的號碼卻在后,日期在后的號碼反而在前。
三是自制的獎金或其他各種補助費表上領取人簽字的字跡差不多,或一人代領多人,或人事工資部門下達的工資單與財務部門實際發放工資單不一致。
四是發票內容與相對應的科目不對應。
五是大量的發票與該單位的正常業務不符。
六是審批手續不齊全,有的是財務人員自行審批,有的只有審批人而無經辦人,購買物品無保管驗收人簽字等特點。
七是內容、金額、時間、收入、支出違反一般常理規定等特點。